







关于实施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521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2〕551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实施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7-26 |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厅宣教中心、陕西金秀公司,厅有关处室:
为有效缓解西安城区交通压力,吸引车辆通行西安绕城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以下简称“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经省政府同意,对西安籍一型客车通行西安绕城和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年费包缴(以下简称“年费包缴”)。为确保年费包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创新收费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吸引社会车辆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缓解西安市区交通拥堵。
二、组织领导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包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包缴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包缴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包缴工作实施情况。
组 长:魏培斌
副组长:李峥嵘
成 员:厅办公室、财务处、公路处、协调办,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金秀公司,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宣教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
领导小组下设包缴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包缴实施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包缴工作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刘世健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收费公路管理中心鲁会劳、省高速集团王琪、省交通集团马伟民、陕西金秀公司王志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工作由省交通集团负责。
三、实施范围
所有经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的西安籍一型客车。
四、工作内容
车辆通行费包缴收费,是指车主一次性缴纳一年期的固定年费额,在缴费年度内无限次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含西长高速六村堡收费站、西宝高速三桥、阿房宫收费站)。包缴标准为600元/车•年。
结合“三秦通”缴费卡的使用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推广工作,要求车主通过办理“三秦通”缴费卡一次性缴纳固定年费(车辆所办理包缴固定年费的“三秦通”缴费卡统称“年费卡”),同步安装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各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
各联网高速公路收费软件须对“年费卡”进行专门技术标识,持“年费卡”的车辆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费率显示为“0”;年费在固定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营业网点缴纳,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通行费拆分结算系统。
五、实施原则
(一)路网安全畅通。准确把握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作为国高网在陕重要转换枢纽特殊定位,加大道路保畅力度,发挥道路通行效益,积极推行包缴缴费模式,有效调节包缴实施步骤,确保路网安全畅通。
(二)提高服务质量。实施通行费包缴后,为保证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水平,要求实施包缴的车辆必须办理“年费卡”、安装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通行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
(三)用户自愿选择。为避免可能引起社会公众的抵触情绪和不良舆论反应,通行费包缴方案采取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的方式。
六、时间安排
通行费包缴工作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7月20日前):方案完善和手续报批准备阶段。
制定包缴实施方案,拟定技术方案和宣传方案,完成相关手续的申报审批工作。
第二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宣传和业务准备阶段。
结合电子不停车收费和“三秦通”缴费卡宣传推广工作,广泛宣传包缴工作意义,宣传包缴工作内容和办理程序,营造良好氛围,接受车主咨询,吸引更多车主办理年费包缴;完成包缴政策培训及收费软件升级调试和票据、营业网点等的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8月1日起):正式实施阶段。
面向社会正式办理“年费卡”,保障包缴车辆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的安全、便捷、快速通行;收集相关数据,及时作出分析,积极应对社会舆论。
七、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省收费中心
1.积极与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协商沟通加快推进通行费包缴审批工作。
2.下发包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
3.组织开展收费软件更换、ETC车道设备配备工作。统一组织对现有ETC营业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包缴工作业务培训。
4.负责在12122热线开设包缴政策咨询专题服务业务。
5.负责包缴通行费缴纳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营业网点准备工作。发行点暂设6处:西安绕城分公司长安西、曲江、香王ETC营业网点;机场分公司汉城ETC营业网点;西长分公司六村堡ETC营业网点;省收费中心ETC营业网点。
6.负责包缴资金的上解和拆分。确保包缴资金上解渠道安全顺畅;负责对包缴实施过程中包缴资金的收缴和上解环节进行监督。
(二)厅宣教中心
1.负责拟订包缴工作宣传方案;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前期政策宣传和动态宣传工作。
2.负责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牵头做好包缴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政策清晰、公平合理、深入人心的工作氛围。
3.负责对包缴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时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4.收集整理舆情反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西安公路研究院
1.负责修改完善联网高速公路收费软件,确保收费软件计费准确,系统运行平稳可靠。
2.提供包缴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确保包缴工作顺利实施。
(四)省交通集团
1.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执行落实包缴有关政策,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2.负责包缴资金的收缴、“年费卡”的办理以及包缴车辆正常通行所辖各相关收费站的现场收费管理工作。
3.负责联系技术保障单位,完成现有ETC营业网点工作人员的包缴工作业务培训;设立政策咨询点并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4.负责对各收费站收费机电设施(特别是ETC设备)进行系统维护,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收费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5.负责通行费包缴资金的上解,确保年费资金上解安全顺畅。
6.负责包缴宣传的具体工作,制定包缴工作宣传方案,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制定《高速公路通行费包缴问答》和《通行费包缴宣传单》。
7.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对实行包缴后可能出现的收费站车流量激增情况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正常的收费和通行秩序。
8.负责收集、分析包缴工作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及时向上级收费管理机构进行汇报沟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9.负责相关收费站及ETC车道的改扩建,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保畅。
(五)省高速集团、陕西金秀公司
1.负责做好年费制的相关配合工作。
2.做好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相接的本单位所辖收费站的ETC车道准备、政策宣传、员工培训和现场保畅等工作。
3.负责本单位相关收费站(包括ETC车道)改扩建工作,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保畅。
八、具体问题
(一)通行费包缴由车主自主选择,包缴通行费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采购安装费用由车主承担。
(二)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的采购由省收费中心负责,本着性能最优、价格最低、服务最好的原则,通过招标采购,满足用户需求。
(三)为保证包缴工作顺利实施,需对省交通集团长安东、长安西收费站、香王收费站、未央南收费站、曲江收费站、西高新收费站、纺织城收费站及六村堡收费站,省高速集团三桥收费站,陕西金秀公司灞桥收费站各增加一进一出ETC车道。另外,省高速集团阿房宫收费站增加两进两出ETC车道,共计增加26条ETC车道。上述工作由省收费中心负责,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和陕西金秀公司具体落实。
(四)随着电子不停车收费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子不停车收费营业网点应适当增加人员和办公设备,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负责,列入通行费年度预算解决,下一步省收费中心可考虑给予适当补助。电子不停车收费营业网点需要扩大建筑规模和场地的,纳入收费站改扩建统一考虑。
(五)省收费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牵头,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配合,对通行ETC车道存在的跟车干扰、旁车干扰、车辆超时无提醒、通行速度慢及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车辆信息易篡改等问题,加大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相关硬件和软件。
(六)省收费中心协调有关银行,对工作方案确定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营业网点不停车收费车载电子标签(OBU)收费实施上门收款或安装POS机,减少现金量,确保资金上解安全顺畅。
(七)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要依据相关路段收费站出入口的现状,充分估计实施通行费包缴后出现车流量加大、不能满足通行需要的情况,尽快提出相关收费站改扩建方案,报省厅审定。
(八)省收费中心要加快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的组建,加快确定公司法人结构和经营模式,适应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快速发展的需要。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包缴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解决城市拥堵、构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重大举措,是交通行业惠及民生、贡献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包缴工作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检查落实,确保包缴工作顺利实施。
(二)立即行动,按期完成。通行费包缴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立即行动,按照各自分工,拟订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三)省交通集团作为包缴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制定确实可行、责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完善科学有效的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包缴实施后各收费站点收费、通行等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要密切关注包缴实施后车辆通行动态,及时掌握收费工作新动向、新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做到稳妥处置、及时上报。
(四)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和陕西金秀公司要确保ETC车道运行平稳,在年费包缴实施后的第一个月内,在重点收费站要安排维护人员驻站,确保ETC设备出现故障后的快速排查,及时维修。
(五)省厅将把此次年费包缴工作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对相关单位的包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